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118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两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或//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被接收单位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3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接收的培养单位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所有考生,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名,并在北京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2)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或院系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4)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凡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80001代码下的中科院培养单位均执行一区分数线,其他培养单位按地域执行所在区的分数线。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7)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8)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 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学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5.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两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6.教育学招生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7.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
五、复试
1. 报考的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各培养单位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单位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培养单位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6.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各培养单位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学术型脱产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和委托培养者除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部分专业领域收取学费(具体可向相关培养单位咨询)。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作为应届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二、直博生
2013年我院部分培养单位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具体实施细节请考生向所报考的研究所咨询。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10-82640446、88256215
网 址://admission.gucas.ac.cn
E-mail:ao@g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