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人员面试(当参考人数达6人以上时,确定前5名人员面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2天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身份证以及任职证明等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面试,并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实行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为考察人选(当参考人数达6人以上时,确定前3名)。组织考察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对象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选调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而不能选调的,经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研究,可确定递补对象。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日至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下午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