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职位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民族事务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五)在杭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选调工作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转任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发准考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低于3人时,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