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二)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公告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
联系电话:020-34403827、34403841;
联系人:彭主任
人事科邮箱地址:rsk3827@tom.com;
医院网址://www.gzrch.com。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