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能力测试(笔试)
1、时间:5月12日上午8点半。
2、分值:笔试分数100分。
3、内容:高中教师岗位以大学和高中阶段本专业知识为主,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幼儿教材和幼师专业知识为主,加幼儿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
(四)业务能力展示(试讲)
1、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分数满分100分。试讲人员按所报类别分别讲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的一节课和幼儿园的一节课。试讲采用先摄像、后评课的办法。
(五)总分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按50%记入总分(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竞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均合格者一同聘用)。
(六)体检
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
(一)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考试舞弊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人社局、教育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六、组织领导
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是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职能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圆满完成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教师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刘万虎(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卫东(县委副书记)
文 辉(县政府副县长)
吕雪生(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姜文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经国(县编委办主任)
张宇东(县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吕清泉(县财政局局长)
魏秉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城县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476-4230070
监 督 电 话:0476-422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