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努力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环境,解决专任教师紧缺问题,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高中和幼儿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严格遵守《教师法》,按照“逢进必考,定岗位、定学科、定人数”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优秀人才吸纳到我县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2、定向报名,岗位竞争,定向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全日制(普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0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资格条件
1、国家普招录取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普招录取的与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普招录取的幼师、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限制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外,还应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5月6日
2、报名地点:宁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师范类往届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师范类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学校开具的证明;每位报考者须交两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笔试入围后交学生档案。
4、报考岗位: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填报。
5、报考比例:各招聘科目的报名人数至少应达到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到招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6、资格审查: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