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座落于沈阳市区南端,浑河北岸,毗邻国家级高新区三好街,占地72000余平方米(110亩),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长由省委副书记夏德仁兼任,校务委员会工作由常务副校长于言良主持。现设处级部门2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12个,事业部门15个。现有教授35人,副教授4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优秀专家5人,省百层次人才7人。国家社科规划同行评议专家18人, 省社科规划同行评议专家28人。学校还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主管辽宁省领导科学学会、辽宁省市场经济学会、辽宁省委党校系统党史学会、辽宁省委党校系统文史研究会、辽宁省委党校妇女/性别研究基地等学术团体。学校有50名教研人员在国家级、省级及党校系统承办的各类学术团体中兼职,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中担任副会长的1人,担任秘书长的1人;在省级学术团体中担任会长的1人,担任副会长的10人,担任秘书长的2人;在全国党校系统学术团体中担任副会长的1人;在辽宁省党校系统学术团体中担任会长的1人,担任秘书长的3人。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轮训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主要开设有进修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班次。进修班分为进修一班、进修二班、进修三班、进修四班、进修五班,分别轮训市厅级领导干部、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县(区)委书记、市直机关正职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负责培训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厅局级后备干部。专题研讨班的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需要,开展重大理论与现实热点难点问题的培训与研讨。此外,还开设有党校师资培训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近五年,学校培训轮训各级领导干部12000余人次。
学校还开展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四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2009年,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中共党建)被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列为全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并列入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职研究生教育设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社会管理等专业。
学校的科研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理论研究、理论创新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为省委和省政府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作用。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课题13项,省社科规划课题65项,中央党校委托课题26项,省委及各部委课题85项。发表论文1597篇,出版著作124部。科研成果获全国党校系统优秀成果奖10项,入选全国纪念性理论研讨会1项,全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20项,全省优秀调研成果奖7项,校优秀科研精品奖25项。学校主办的《党政干部学刊》和《辽宁党校报》是辽宁省一级刊物,在国内公开发行,发挥了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作用。
为选拔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
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教育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年龄要求
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