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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考职位。原职位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辽源公众信息网和辽源党建网。

4.注意事项

(1)除取消招考职位外,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干部个人信息以干部本人档案为准,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选拔程序

1.笔试。拟于3月下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一般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通过辽源公众信息网和辽源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3.面试。拟于4月上旬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4.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一般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通过辽源公众信息网和辽源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研究决定。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7.任前公示。拟任人选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正式任命。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通过公选任职的干部,试用期满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得调离辽源市。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7-12380

咨询电话:

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437-3315703

辽源市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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