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硕士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博士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2)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上学期间受过相关处分未解除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4)影响选聘的其它情况。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确认。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地点予以公布(初定于4月17日之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基础、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人文与科技常识等。
3、笔试考务费40元。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岗位不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面试 (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全部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3、面试考务费为70元。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 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其待遇按照聘用单位同类性质人员对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