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体检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17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研究生、高级职称、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户籍不限。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招聘范围为“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是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5、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www.zjlxlss.gov.cn)和兰溪人才网(//www.lxrcsc.com)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附件:
1.2017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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