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由长沙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和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聘用通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十三、其他
1、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
3、考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审计局人事处:0731-88665608
4、监督电话
长沙市审计局监察室:0731-88665598
长沙市审计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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