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7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
2.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参加考试时演奏的自选曲目列表打印件及电子版。
(9)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应聘合唱指挥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专场音乐会或至少5首作品的音乐会视频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教师岗位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
①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②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⑤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2)。
(2)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及辅导员岗位
应聘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及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