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安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地质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地质学基础知识(其中地质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报考非地质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地矿局网站(网址://www.hndkj.org.cn)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地矿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当天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在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在考察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上报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矿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895528(省地矿局人事劳动处)
监督电话:0371—63895556(省地矿局直属机关党委)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2.2017年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联系人及报名地点一览表.docx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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