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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2017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40人)

  六、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

  1.方式

  此次招聘均为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环节,考试、考核方式以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2.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笔试+面试核算成绩;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优者为先。面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布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招考单位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教师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 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人员空缺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联系人:李巍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联系人:王震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gz_jilvjiandu@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687836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郭永泉

  附 件:

  1.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xls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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