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不列编制,委托诺亚公司按劳务派遣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用工单位与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聘用人员与诺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650元)执行。
2、工龄津贴和军龄津贴:聘任期间,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工龄津贴30元。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复退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作为计发军龄津贴年限,服役每满1年增发军龄津贴60元。
3、绩效工资:招聘单位根据非在编人员的工作实绩,每月按不高于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标准为1650元)30%标准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发放。报社、广播电视台招聘人员还执行本单位量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的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诺亚公司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拨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且在今后各类招聘中不予考虑。
2、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户籍截止时间为现场确认之日。
3、因考察不合格,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名,现场确认学历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并及时提供给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需要现场确认《报到证》的,若已在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报到,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借用。
7、网上报名、缴费操作确有困难的可于5月15日至17日到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8、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5405310、85095785、85095703。
9、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7年栾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栾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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