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
县直单位每借用满1年加1分,最高加10分,不足1年不予加分,所加分值计入总成绩。加分审核与报名时间同步。
六、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纳雍县委党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区)。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时间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可量化的考察方案见附件3《考调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调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3.截止2017年5月13日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除合同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调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借用加分、笔试成绩、考察评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分)+考察评分(30分)+借用加分。
笔试成绩、考察评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同一岗位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九、公示及调用
拟调用人员。在毕节市办公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调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用的,取消调用资格。在整个考调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调用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敖登雪(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坤(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邓 敏(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燕(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 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袭荣(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郑启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尚光照(县编委办主任)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高勇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祥海(县教育局局长)
刘青良(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局长)
潘 登(县民政局局长)
胡卫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中华(县法制办主任)
李 荣(县新闻中心主任)
李 杰(县水务局局长)
王首山 (县统计局局长)
郭晓春(县房产事业局局长)
蒋弟贵(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局长)
王 勇(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17年纳雍县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纳雍县事业单位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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