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部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技术知识、逻辑能力测试等方面,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面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对初试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答辩。初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 (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农业大学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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