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招聘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后由院人事处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由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进入面试环节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到1:5比例,但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含40%)以下时,该岗位照常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0分;如果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以上时,则取消该岗位当天面试,再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再进行该岗位面试。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题目数量一般为3个左右,其中公共科目题目为1个,专业科目题目为2个。各招聘单位也可根据招聘岗位适当增加专业科目试题。
5、面试程序。
(1)面试准备。面试前,研究本次面试有关事宜。
(2)确定评分标准。面试试题经监督员验封后拆封,面试考核组成员集体研讨面试试题和《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打分表》,统一评分标准。
(3)宣布有关事项。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程序及有关事项,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
(4)确定面试顺序。招聘单位一般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公布的本单位招聘岗位的顺序进行面试,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做适当调整。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5)审核材料。监督员审核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和材料。
(6)汇报。本科岗位和非农业科研岗位不作汇报,直接答辩。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以口头或幻灯片形式汇报本人基本情况、所做的研究课题和毕业论文等有关情况,汇报限时10分钟。
(7)答辩。面试考核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每人答辩限时15分钟。
(8)确定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组成员填写面试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总成绩合成。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面试当天或第二天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招聘岗位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时,由面试考核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票数多者排在前面。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
进入体检阶段后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或放弃应聘该岗位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阶段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及用人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www.hebnk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049(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17年5月8日
编辑推荐:
辅导资料 | 课程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