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发生C类管理和D类管理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1)首次注册登记的;
(2)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3)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4)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6、在海关登记的加工企业,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施分类管理。
2、报关企业注册
报关企业凭着直属海关签发的报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登记之后在90天内要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交有关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注册地海关核发“报关企业登记证书”。
(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效及换证管理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效:
(1)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
(2)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2、换证手续:
(1)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手续,注册登记许可换证时间是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40日前。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办理换证手续。
(五)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1、变更的期限: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注销登记
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规则
(二)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08年新增加内容,重点)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管理类别的设定
1、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