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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中央财经大学

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1]16号文件《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制定我校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专业学位名称、规模和类别

专业学位类别码

专业学位名称

学院代码

所属学院

招生规模

025100

金融硕士

002

金融学院

55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012

统计学院

35

025300

税务硕士

015

税务学院

35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02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35

025500

保险硕士

010

保险学院

40

025600

资产评估硕士

001

财政学院

4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7

法学院

55

035102

法律(法学)

007

法学院

30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025

MBA教育中心

300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011

政府管理学院

37

125300

会计硕士

003

会计学院

120

  各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首先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按大学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者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联考”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外,还需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工商管理领域相关的论文。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五)报名参加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近,并于复试前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六)报名参加会计硕士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以在职方式学习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会计专业相关的论文。

  以非在职方式学习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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