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面试
教育类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实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二类: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下午3:00,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场:罗定市技工学校。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成绩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在罗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罗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四)专业技能实操(教育类岗位)
采用本专业的实操题目,实操题目在开考前三天对入围考生公布,主要测试考生对设备的使用及熟练程度。入围考生可在开考前一天到指定地点熟悉场地及模拟实操。具体测试实操时间、地点另定。
专业技能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五)成绩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实操成绩×2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身份证、准考证不全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电话号码不得更换并保持畅通,不能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咨询电话:0766-3762780(罗定市人社局)。
附件:附件1-3下载.zip
1.罗定市2016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罗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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