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殡葬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5名,工勤岗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如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3]58号修订内容进行体检。
(五)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实际操作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9日,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民政局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民政局2201室(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22楼)。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⑥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