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一样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考核
考察工作由邵阳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和市旅游执法大队共同组织,人事(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和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局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www.sysr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十、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5363010(邵阳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纪检监察室) 0739-5026031(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试咨询电话:0739-5363033(邵阳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办公室)
附件:
邵阳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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