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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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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64人)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考。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校大学生报名登记名册》(附件2、3),将电子文档(邮件命名:姓名+两新免师、姓名+两新本科或两新研究生+岗位)发送至两江新区招聘报名邮箱(对应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发送至相应指定邮箱,不能重复发送,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填写或打印《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盖章,并按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相应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

  (一)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诚信报名资格初审后,按通知要求到两江新区进行现场考核。

  (二)专业比选

  考试考核人选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4的,先进行专业比选(专业比选采取到学校试讲的方式进行),通过比选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其中,招聘岗位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专业比选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考核比例;无法递减的,其考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含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占60%,面试占40%)。其中,专业科目测试为指定内容的教学片断展示和特长展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学科招聘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成绩相等时加试面试,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拟签协议人员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有明确到具体学校,故签订协议人员按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招聘学校,并签订就业协议。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考核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两江新区网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考试考核初定于2016年12月2日,在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学校现场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等考试考核具体事宜在重庆两江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及签订就业协议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协议原件。

  2.院系盖章的《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自荐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奖学金、获奖情况、各科学习成绩及综合排名,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签订就业协议。

  各校拟签协议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如有考生放弃,则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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