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招聘单位要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力争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2580178(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
0357-6789600(临汾市第一小学)
0357-3330797(临汾市第二小学)
0357-3339306(临汾市第二幼儿园)
0357-2091345(临汾市工商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3593521382(临汾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0357-2091219(临汾市经信委)
0357-2016539(临汾市畜牧兽医局)
0357-2091640(临汾市统计局)
0357-2013380(临汾市科技局)
0357-2017483(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57-2013069(临汾市园林事业局)
0357-2221816(临汾市文化局)
0357-2222221(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357-3306557(临汾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0357-2225026(临汾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0357-7186995(临汾市文物旅游局)
0357-2031183(临汾市健康教育办公室)
0357-6788100(临汾市中医院)
0357-8087055(临汾市中心血站)
0357-2217808(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
0357-2399061(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
0357-2023919(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附件: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等三十三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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