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秋娟,联系电话:0991-5802027。
12、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陶茂松,联系电话:13565158631。
13、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人:赵靖,联系电话:0991-5833144。
14、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乃比江·玉苏甫,联系电话:0908-7666082。
15、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申源,联系电话:0903-6121500。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试行)。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www.xjslt.gov.cn/)。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www.xjslt.gov.cn/)。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自治区水资源中心、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12个单位在乌鲁木齐市组织笔试;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3个单位在和田市组织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