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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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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株洲市荷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由监察、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2、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未达到1:5,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5、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荷塘区人社局:0731-28428415(政策咨询);

  荷塘区纪委(监察局):0731-28428360(监督)

  荷塘区委组织部:0731-28428363(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荷塘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度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组织部

  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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