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手续办理阶段因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或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调离本区。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一律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690235、89690236
2.举报电话:0523—89690593(区纪工委)
3.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gxq.gov.cn
附件:附件下载.rar
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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