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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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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环保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各类环境要素国控、省控和市控点位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管理;负责编写全市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后期治理监测等;在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全市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并在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中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备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9时--2016年11月10日17时。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new.nbrc.com.cn),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6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2.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1月11日—11月14日。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5日9时—11月17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nb.lss.gov.cn)”及宁波环保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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