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实行评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综合能力素质。
各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3日内进行,由考生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于2017年1月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qhrss.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监督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察局:0817-2234329
附件:附件1-2下载.zip
1、顺庆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顺庆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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