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就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双向选择,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方案其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2016年10月26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所在读学校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能反映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对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