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小程序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