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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7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11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局下属事业单位。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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