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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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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成都市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所属3个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5名,其中:3个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2)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

  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截至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网上初审和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五、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6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4日17:00。

  (二)网上缴费:2016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5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四)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0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委托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笔试科目

  分类设置为(详见附件1)。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B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交易基础知识》三门。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

  A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B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公共基础知识×30%+交易基础知识×40%)+(政策性加分)

  2.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10月17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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