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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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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雷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66人)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调整、削减或取消,有关情况于2016年10月5日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lb.lsz.gov.cn/Default.aspx]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除雷波县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雷波县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岗位编码:170101、170102 、170103)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岗位编码:170201、170301、170401、170402)均须进行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财务类(岗位编码:170101、170102 、17010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会计基础知识》

  (2)综合类(岗位编码:170201、170301、170401、17040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会计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5日在雷波县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底前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lb.lsz.gov.cn/Default.aspx]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应于公布成绩的次日到雷波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lb.lsz.gov.cn/Default.aspx]上进行公示。

  4、少数民族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于2016年10月12 日—10月14 日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lb.lsz.gov.cn/Default.aspx)上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财务类(岗位编码:170101、170102 、170103):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会计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面试。

  (2)综合类(岗位编码:170201、170301、170401、170402):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编码170401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另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另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证明;2.协议书或服务证;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上述递补程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综合类(岗位编码170201、170301、170401、170402)4个岗位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面试通知书。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程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或三证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lb.lsz.gov.cn/Default.aspx]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财务类(岗位编码:170101、170102 、170103)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会计基础知识》

  ×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综合类(岗位编码:170201、170301、170401、170402)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公共基础知识》

  ×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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