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轻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成员招考的岗位应提供户口本。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非浙江省内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70%+量化考核得分。
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得分按《义乌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义组〔2015〕4号)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若聘用之前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则按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在岗大学生村官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18日。
(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16年9月18日前取得(招考计划表有标注的按计划表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五)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435156,85530732
附件:
2016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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