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针对不同岗位,采取不同形式对应聘人员能力进行考察测试。其中,播音讲解岗位(岗位代码:1014)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和模拟现场解说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面试和模拟现场解说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岗位代码为1001的普通管理岗位的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以及熟练使用电脑录入、编辑、处理文稿的能力;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泰安高新区概况等)和综合写作能力。
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同一岗位(不含播音讲解岗位)的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现场缴费。
除播音讲解岗位应聘人员外,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查进入播音讲解岗位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3倍以上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模拟现场解说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经资格审查进入播音讲解岗位面试范围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播音讲解岗位按面试成绩和模拟现场解说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模拟现场解说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播音讲解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实地考察、函调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均从初级职称开始聘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高新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及技术咨询电话:0538-8938287
附件:
1、2016年泰安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2016年泰安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泰安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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