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网校 > 关于文都网校

省市公考

更多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简章

  七、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兵团机关职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分别由兵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师(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兵团机关的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师(市)及监狱系统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费用40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的考生按1:2进入体检,其他职位的按1:1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兵团和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为您服务

  • 网校咨询:400-011-8090
  • 售后客服:4000118090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