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面试考生的确定:需要进行面试的职位,根据每个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果A、B类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如果A76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有调减,则以调减后的招聘人数作为计划招聘人数;其他职位以原计划招聘人数为准)仅为1:1及以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聘使用相同笔试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进入候考室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考室候考。
(六)考试其他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5日—6日,每天9:00—17:00。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6日—27日,每天9:00—17:00
3.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的考试。同时,请妥善保管笔试或面试准考证,体检时需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候检室。
七、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果C类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仅为1:1及以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聘使用相同笔试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A、B类职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笔试,按新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C类职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按新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检一次。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绥阳门户网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或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