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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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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参加面试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8日下午1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签到,领取准考证,逾期不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2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交砚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面试工作在砚山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砚山县人民政府网(www.yanshan.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八)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体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和开考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告》要求执行。

  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和复查考生相关报名证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依次顺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公示。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将对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具体选岗时间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服从统一调配。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印章,附带《体检表》、《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各用人单位凭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1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 3124875(砚山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76- 3131051(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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