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的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36名。
1、教育系统25名:
其中:壶关一中12名、常平中学3名,职业中学5名,专设研究生岗位5名(壶关一中3名、常平中学2名 )。
2、卫生系统101名:
其中:县人民医院13名(差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中医院7名(差额)、妇幼保健院8名、乡(镇)卫生院45名(含服务基层专门岗位10个)、乡(镇)卫生监督员20名、专设研究生岗位5名(县妇幼院3名、县疾控中心2名)
3、常平开发区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部分岗位对年龄放宽,详见《招聘简章》。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的报考对象: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 “ 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6、具体各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