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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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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179人公告

  (四)资格复审

  1.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招聘办公室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未领取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已就业的另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凡与招考岗位要求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以及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笔试方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重点测试相关业务知识、考察思维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仪表礼仪举止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厅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十)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在省林业厅设立“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永林

  副组长:常光明 谢璞

  成 员:陈俊飞 苏治英 罗云龙 王惠恭 黄守孝 张芝庆 朱世忠 米文精 李 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人事教育处,主任由陈俊飞兼任。

  七、监督与咨询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事宜均会在山西省林业厅网站(www.sxforest.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7251559 4041583

  监督电话:0351-41238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2014年山西省林业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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