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jz12333.gov.cn
咨询电话:0532-82288273,18853223046
附件1: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