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专业综合知识》
4.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命题。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4年6月底前。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情况证明》。
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情况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审批报告表》。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