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查、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
(一)资格复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科联系。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请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科联系。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一般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对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招聘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