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历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提供给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须向省选聘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或学生干部证明信复印件;历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复印件),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 0551-62607693,0551-62609650,或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地址同上)。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4月24日至5月5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4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7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的,且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如已改报公开选聘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0日至 22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3日至5月2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 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考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7日)。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5月9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市择优选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
(3)驻村见习(5月10日至6月10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4)见习考核(6月12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比照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发放1个月的见习补助。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考生
(1)笔试(5月24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2天,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 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可由市选聘办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