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缴费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乌当区行政中心羽毛球馆(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旁)。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发放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4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逾期不再受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报名现场。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提交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需注明当地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原件。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乌当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书面证明原件(需注明聘用岗位、已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乌当区新型社区村(居)委员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社区主要领导签字的工作年限书面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已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原件。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于2014年4月1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改报时间:为2014年4月2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改报地点:乌当区行政综合楼十楼1011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乌当区行政综合楼二楼就业大厅。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