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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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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28人

  ⒈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⒉选岗

  报考乡镇幼儿园、乡镇新农合、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正式聘用对象,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⒊审批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聘用报告,连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正式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舒城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⒋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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