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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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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北京朝阳区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解除聘用关系,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朝阳区2014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目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409432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65094874、65099380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朝阳区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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