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1名、事业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屏山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机关公务员。
(二)政治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同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六)报考者的年龄计算一律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
(七)县内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县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职脱产学习人员;
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三、选调比例
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比例;仍达不到2∶1比例,调减相应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1楼B0102)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选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屏山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县内报考人员须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1份(见附件2),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或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经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